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減重不復胖,一個月3~6公斤以上 line id: joe19850217吳姓讀者向本報反映指出,昨天有一群人跑到基隆市國定古蹟槓子寮砲台施放天燈,因為燒到邊角並沒有飛起,隨後帶走殘骸,但這種行為如果燒到古蹟怎麼辦?基隆市消防局表示,已經違法,可處3千元以下罰鍰 ,減重好簡單,一個月瘦3~6公斤 line id: joe19850217市府表示,如造成毀損古蹟更觸犯文化資產保存法會被移送法辦。

吳姓市民反映指出,昨天中午有一群人到槓子寮古蹟放天燈,這幾人不會放,飛起來時燒到邊角起火,後來就檢查燒毀的天燈底座,確認無法再升空後,隨即拿白色塑膠袋帶走殘骸。

吳姓市民說,槓子寮砲台是國定古蹟,怎可在這裡放天燈?讓遊客看了都很傻眼,萬一燒到砲台附近雜草整個起火怎麼辦?應該違反天燈管理辦法,希望有關單位處理,尤其中秋節到了,擔心再有人去放天燈。

市民表示,砲台告示禁止烤肉,避免發生火警,希望有關單位確實管理,不要讓人砲台烤肉。

市府表示,槓子寮砲台1998年公告為台灣省定的二級古蹟,現已變更為國定古蹟,屬於關塞類。有設告示牌禁止烤肉等行為,如有造成毀損古蹟者,可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罰則移送法辦。

基隆市消防局指出,根據「基隆市施放天燈及田野引火燃燒管理辦法」第四條規定,施放天燈及田野引火燃燒場所,不得有下列情形:一,周圍有易燃物或妨礙人員、車輛、船舶、飛行器之通行安全範圍。二,周圍設有加油站、加氣站、儲油設備之油槽區、彈藥庫、火藥庫、可燃性氣體儲槽及化學工廠或人口稠密之商業、住宅區附近等有發生災害之虞場所。三,古蹟、森林及水源保護區。

在槓子寮砲台放天燈,違規在古蹟場所施放,可依消防法第41條規定處罰3千元以下罰鍰 ,減重好簡單,一個月瘦3~6公斤 line id: joe19850217


本篇文章引用自此: http://udn.com/NEWS/DOMESTIC/DOM7/8920035.shtml 減重不復胖,一個月3~6公斤以上 line id: joe198502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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